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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政府同時還限制補習班時長和規模,不過當時很多補習班靠“周末班”增加總的天數來逃過政府的監管。同一年,韓國政府禁止正規學校教師向補習班“泄題”導致教育不公。
直到2010年,除了首爾以外的地方政府決定取消補習班“晚10時必須結束”的限制,這是因為該限制對于教育費用和補習班亂象改善并沒有很大影響。
日本:補習班被視為“服務業”
日本的補習班被稱為“學習塾”,其歷史悠久,并在上世紀60年代開始快速發展。本世紀初,日本教育界開始實施“輕松教育”,而這個概念發展到現在,在不少日本家長和教育專家看來已經是個貶義詞,導致越來越多的學生不得不額外上學習塾。日本文部科學省在2000年代的調查顯示,小學五年級學生上學習塾的比例約為35.6%,初中三年級約為62.5%,高中二年級則為12.7%。近年由于日本社會經濟不景氣,有少子化、初高中直升等現象,上學習塾的人數稍有下降,但同時也有低齡化的傾向出現。
日本總務省統計局2014年的調查數據顯示,日本全國有約5.5萬所學習塾,即平均1000名學生有4所左右。即便近年來日本學習塾數量有所下降,但是不正當競爭的亂象依然較為嚴重。在東京都等大城市,學習塾的需求較高,常出現未獲得教師資格證的講師或大學生擔任授課老師、招生廣告水分過大、學校教師與學習塾教師的指導方向不同等問題出現。
處理學校和校外培訓兩者之間的關系,是令很多國家頭疼的一件事。如日本教育系統一直不承認學習塾屬于“教育”機構,而是將其視為商業營利機構。因此,學習塾在日本被歸類為服務業,由經濟產業省管理。對于日本學習塾出現的廣告欺詐等問題,日本消費者廳曾給予行政處分。更細節問題如學習塾使用的教科書是否為盜版教材,也是日本政府在著作權方面較為關注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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