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由「百度新聞」平台非商業用途取用"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70117362964307098&wfr=spider&for=pc"

01
什么是碳盤查?
“碳盤查”的概念源自于2006年由國際標準化組織出版的TSO14064規范,全稱是“溫室氣體盤查”,泛指一切以清理和清存自然界中自發的和人為活動導致的溫室氣體的排放源、過程以及數量。
碳盤查是以政府、企業等為單位計算其在社會和生產活動中各個環節的直接或間接排放的溫室氣體,也可稱作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
02
碳盤查的對象
當前碳盤查的盤查對象主要就是溫室氣體及其排放源,其中需要計算的溫室氣體主要包括《京都議定書》中要求的六種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合物、全氟碳化合物和六氟化硫。
而溫室氣體排放源就略復雜些,存在有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兩種。直接排放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生產過程中向大氣排放的溫室氣體,間接排放是指企業在進行生產活動中所消耗的外部的電力、熱和蒸氣所造成的溫室氣體的排放,這并不是企業能夠直接控制的溫室氣體排放。
03
碳盤查與碳核查二者的區別與聯系
碳核查是對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碳排放管控單位提交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報告進行核查的第三方機構,對企業來說是被動的行為。碳核查的范圍僅包括納入國家要求控排和碳交易的企業。
碳盤查是企業自主的行為,碳盤查所覆蓋的企業范圍更廣,嚴格來說只要有溫室氣體排放,無論排放量多少,均可以納入碳盤查的工作范圍。
碳核查對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碳排放管控單位提交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報告進行核查的第三方機構。也就是說,碳盤查是企業自主的行為,而碳核查是由第三方機構對企業進行的審查,對企業來說是被動的行為。
企業雙碳戰略或者企業碳盤查從更大的方面可以分為三個步驟,如圖所示。碳摸底、制定碳中和路徑、逐步推進雙碳步驟。


關鍵字標籤:碳盤查範疇